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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规范干警着装 展现严谨的法官形象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杜晶晶 李新怡)为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促进司法作风转变。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以规范干警着装为抓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伽师县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规定》,规范了法院工作人员着装管理,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伽师县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规定》要求审判人员在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严格按照规范着装并佩戴小法徽;严禁审判制服与非审判服装混穿,不得蓄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不得扎围巾、不得散发染彩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和佩戴耳环、项链。要求每位干警对照规定,自我检查。为强化制度落实,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率先规范着装;要求每位干警对照规定,自我检查;并将规范着装纳入日常督察的内容,由政工、纪检和办公室负责督查,对违反法院着装规范的干警在单位曝光台予以曝光,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伽师县法院通过加强审判制服着装管理,树立了干警严谨的工作风貌,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和法院的形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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