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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

发布时间:2015-10-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赵剑琪)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加大民事案件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目前,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8%。

  工作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诉讼全过程,注重培养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讲得明的语言和文字,对当事人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庭开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邀请乡镇司法所、村干部及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退伍军人等“四老人员”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排积怨、解纠纷、促和谐。今年以来,受理民事案件1287件,结案1272件,结案率为96.5%。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096件,调撤率为88%。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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